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1-30 19:08:15 分类:国考 浏览:741 评论:0
上海警察学员招考一般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参考下2021年的招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取得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本次招考900名总计划内,计划定向招考约38名(其中女性约2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取得2018、2019、2020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具体招考人数将根据笔试情况在总招考计划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拨机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招考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政策问答。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
公安招警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学历,其他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户籍要求——大部分省份要求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或者在本省高校毕业,或是在本省服役过的退役士兵和服务的基层人员。
3、年龄要求——特警要求25岁以下,其他岗位要求30或35岁以下。
4、体能要求——要在体能测试阶段通过体能测试的考核。
5、体检要求——没有纹身,没有大面积的伤疤,没有残疾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