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03 10:15:27 分类:国考 浏览:269 评论:0
国家公务员报名确认缴费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
一、具体步骤
1、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即可登录。
2、阅读报名确认须知
首先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报名确认注意事项》页面,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
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完成后,跳转至“上传照片”页面。仔细阅读“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内容。选择“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选择考点城市
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选择考点城市”页面,只有一个考点城市的省,系统会自动选中,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多个考点城市的省,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
5、确认信息
考点城市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确认信息页面。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信息确认操作。
6、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缴费页面。报考人员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框,点击“是,我要缴费”按钮,生成订单,并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前,须仔细阅读首页《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截止前,需按要求进行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操作。网上报名确认截止后,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未确认,无法参加考试。
4、为便于顺利完成报名确认,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开通首日及结束日等高峰时段。
5、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国家公务员考试官方网站网址如下: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
2020年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19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19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19年10月30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