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国考 > 正文

都阳北京市人力资源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管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05 20:35:16 分类:国考 浏览:239 评论:0


导读:都阳北京市人力资源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信息: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邮政编码:100023。联系电话:010-65090105。机构职责:(一)...

都阳北京市人力资源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信息:

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

邮政编码:100023。

联系电话:010-65090105。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本区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接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并办理流动调配相关手续;负责本区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四)负责本区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工作的统筹管理。拟订本区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面向本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和民办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本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本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及各系统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城乡社会保险工作的统筹管理。负责五项基本社会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公费医疗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八)负责指导实施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负责本区职称管理及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参与本区人才管理工作,配合推进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本区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区公务员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劳动关系矛盾的前期预防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指导工作,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十一)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统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管理

1、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

2、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3、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10-65090115

4、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号码:010-65094329

5、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

6、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100025

7、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chyrlsbj@bjchy.gov.cn

扩展资料:

朝阳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本区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创业及就业援助政策。负责本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拟订本区毕业生就业创业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本区外国人来京就业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积分落户工作。协调推进就业领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四)统筹促进本区职业能力建设,拟订本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落实本区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失业、工伤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管理;贯彻执行本市养老保险及补充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职称管理及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以区委、区政府及各系统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机制。贯彻执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有关政策。

(八)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政策,开展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两部门应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取消回复欢迎 发表评论:

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