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04 04:24:41 分类:国考 浏览:253 评论: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14年北京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00人公告
报名
(一)网上报名:3月24日9:00—4月4日16:00
(二)现场初审:4月8日9:00—15:00
(三)资格复查:4月9日—4月10日
报名入口: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 中心网站
报名程序:
考试注册登陆报名网站后,从“公开招聘考生入口”进入考生报名管理系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按照招聘单位名称和招聘职位进行报名,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签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具体招聘详情参考:华图网校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2014北京朝阳区卫生局事业单位考试时间节点如下: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3月24日9:00—4月4日16:00
报名网址: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报名入口:2014上半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招聘报名入口
现场初审:4月8日9:00—15:00
资格复查:4月9日—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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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凡招考职位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均按照《目录》所列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学科)设置,超出《目录》以外的,可经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学科)要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等非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专业设置参照本《目录》中高职高专、本科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部分。本《目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专科 法律实务类
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
法律执行类
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
本科 法学类
法学(旧专业为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知识产权、监狱学
研究生 法学类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
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
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职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机关和职位。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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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一般是要6月份考试,也称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以北京通州2015年公招为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30家事业单位257个岗位,拟招聘644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四)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需为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招聘对象为毕业生的,限定为2015年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且为非农业户口;
(六)年龄计算为:(2015年-出生年)。毕业生为非北京生源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4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考试成绩无补考、不及格记录,同时符合其他进京审批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15年6月8日上午09:00至6月12日下午16:00,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08:30-11:30,13:30-16:00),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考单位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附件3)。
报考者务必要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证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学校保卫部门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户口本复印件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和成绩单(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持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携带证件
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须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户口本复印件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用人单位需在笔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
(二)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与医学相关能力测验》或《公共基本能力测验》。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四)报考者于6月26日上午9:00—7月1日上午9:00之间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通州人才网()、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通州卫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七)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在北京通州人才网、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通州卫生信息网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八)体检和政审调查: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调查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北京通州人才网、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州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
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一、招聘岗位、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计42家单位,招聘岗位38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198个,主要以预防保健医师、全科医师、社区护士为主。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四)外省市引进人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人员,须符合进京条件;
(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六)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志愿到偏远薄弱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黑庄户、常营、孙河、金盏、金盏第二、豆各庄、平房、小红门、来广营、管庄第二、王四营、高碑店、三间房、十八里店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偏远薄弱农村机构;
(八)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下半年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者于9月16日9:00—9月25日16:00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注册并登陆后,从“公开招聘考生入口”进入考生报名管理系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按照招录单位名称和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签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初审
9月24日之前已报名人员于9月24日9:00—15:00到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东侧)持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初审;9月25日报名人员于9月26日9:00—11:00到卫生人才分中心(朝阳区东八里庄北巷2号院)持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进行现场初审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现场初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字);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毕业生还需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招收条件但暂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毕业生可先参加考试、面试,待材料齐全后,经审核无误再予办理接收手续。
(三)资格复查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分中心”)于9月25日—9月26日对现场初审材料进行复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10月10日-12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作为录用参考,不计入笔试成绩。报考者于10月13日上午持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为卫生相关政策、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社区专业笔试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生除报考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外,还须报考社区专业笔试,报考者于10月13日下午持社区专业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社区专业笔试。
心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社区专业笔试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成绩通过者,按从高到低顺序各招聘岗位分数的前5名进入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单位也要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面试。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笔试合格者,可参加卫生人才分中心统一组织的面试。报考其他单位笔试合格者,可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或)面试。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录用考评规则,确定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应聘人员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察
卫生人才分中心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审查人事档案。
(十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区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朝卫人字[2007]40号)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2013年下半年度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朝阳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