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18 23:59:09 分类:国考 浏览:258 评论:0
2021法考不会推迟。
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
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执行《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关于法考的其他要求: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