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02 03:47:05 分类:国考 浏览:772 评论:0
一、上海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
上海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
二、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成绩,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录取顺序分为:①综合评价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本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批次招生开展前完成强基计划招生;本科普通批次投档前完成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和平行段。甲批次顺序段一般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平行段一般为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招生的高校;乙批次顺序段为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允许使用专业校考成绩招生的高校及部分使用专业统考成绩仍按顺序志愿方式招生的高校;乙批次平行段一般为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的征求志愿高校。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1个顺序段志愿和10个平行段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本科普通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或”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其相符,即具填报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和”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其要求的全部科目,方具填报资格。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5.各批次志愿填报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部分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及专业对体检、面试、政审等有相关报考要求,考生须比对拟报高校要求,符合资格者方可填报。2021年起,在本市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相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院校专业组,组内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完成录取。
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线(2021年起,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拟报高校给予的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本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设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的征求志愿含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中,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填报,未被甲批次录取的艺体类合格考生具有填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7.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高职(专科)阶段
高职(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
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专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一、2018年湖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官网入口
2018年湖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官网入口:
二、2018年湖北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批次安排
一、湖北2018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和时间
全省统一的网上填报志愿网址:。
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7:00,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技能高考的高职专科),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文理类(含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专科专业)。
安排在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批次,均不能在第二阶段填报。安排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的批次,也不能在第一阶段填报。
集中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截止日17:00。
二、各批次录取信息查询开始时间
考生查询本人录取信息途径:
一是湖北招生信息网();
二是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三是市县区招办。查询内容: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6种状态(包括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院校预退、院校预录、录取)和院校退档理由。
每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在正式投档前都要经过反复模拟和与院校交互,正式投档后考生的录取状态才会发生变化。因此,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与录取进程中各批次录取开始时间相比会适当滞后,敬请考生耐心等候,按下列时间查询。
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7月13日
本科第一批 7月22日
本科第二批 7月30日
高职专科提前批文理类 8月5日
高职专科文理类 8月18日
艺术本科(一)校考自发证 7月10日
艺术本科(一)统考 7月13日
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
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 7月30日
本科提前批体育类 7月13日
高职专科提前批体育类 7月30日
技能高考本科 7月22日
技能高考高职专科 7月30日
三、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在录取过程中,各批次生源不足院校的未完成计划、平行志愿投档后因少数考生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或考生本人申请退档后未完成的计划、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新增计划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考生志愿。省招办于征集志愿的第一天下午3点之前,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如下:
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7月15日 15:00—16日11:00
本科第一批 7月24日 15:00—25日11:00
本科第二批 8月1日 15:00—2日11:00
高职专科提前批文理类 8月 5日 14:00—17:00
高职专科文理类 8月20日 15:00-21日11:00
艺术本科(一) 7月15日 15:00—16日11:00
艺术本科(二) 7月24日 15:00—25日11:00
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 8月1日 15:00—2日11:00
本科提前批体育类 7月15日 15:00—16日11:00
高职专科提前批体育类 8月1日 15:00—2日11:00
技能高考本科 7月24日 15:00—25日11:00
技能高考高职专科 8月1日 15:00—2日11:00
四、填报志愿步骤
第一步:阅读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要以2018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1、13、16、18期登载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特别是每期招生计划前面的阅读说明,对填报志愿的要求以及部分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和专业进行了提示,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
第二步:拟定志愿草表。上网填报志愿前,先将选报的志愿填到志愿草表上,再按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上网填报,减少在网上反复修改的次数,减少出错的可能性。《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有各批次志愿草表的样表,考生可以复印和下载。
第三步:登录指定网页。登录省招办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如果学校网络管理员已经将网报地址设置为浏览器的主页,打开浏览器即可。
第四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第五步: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填写联系地址、电话、阅读《考生须知》。首次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修改密码、填写联系地址、电话及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的界面。考生必须按要求修改初始密码并填写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如果考生3月-4月在网报系统中已经填好了自己的联络方式,也要检查一下是否正确,如果有误或有变化,一定要更改过来。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进行操作。考生只有正确完成本界面操作后方可进入系统进行其它操作。
第六步:选择批次填报志愿。在网页上点击“填报志愿”按钮,选择要填报的批次进入填报页面,例如,你要填报本科第一批志愿,就点击“本科第一批”,进入本科第一批志愿栏,按志愿草表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到一本志愿栏内。填完一本志愿并保存好后,如果你还要填报二本志愿,就点击“本科第二批”,进入本科第二批志愿栏填二本志愿,以此类推。不同批次不同序号的院校志愿和不同序号的专业志愿要填到对应的志愿栏,每个志愿要与志愿栏一一对应,千万不要错栏错位。
第七步:检查核对。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你填的代号转换成对应的院校和专业,屏幕上会显示你填报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这时候,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你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显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就说明填错了代号,一定要查阅招生计划按正确的代号更正,不然就张冠李戴了。如果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
第八步:保存志愿信息。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每填好一个批次的志愿,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
第九步:查询志愿,退出系统。把需要填报的各批次志愿全部填报完毕后,点击“查询志愿”按钮,可以全面查看各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检查所填批次、院校、专业志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无效院校志愿或无效专业志愿。全面检查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后,如果没有问题,点击“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
第十步:再次登录系统,再次查询志愿。退出网报系统后,为了确保志愿信息安全有效无误,考生最好重新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查看自己的志愿。
五、网上填报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1.网上填报志愿10个主要操作步骤一个都不能少。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录取依据,为了保证志愿的安全有效,考生要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严格按规定的步骤和程序上网填报。
2.登录省招办指定的网址填报。考生只能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否则无效。
3.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以不受次数限制上网填报或修改,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网报系统就会关闭,不能再进行填报或修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视为放弃填报志愿。
4.首次登录后必须更改初始密码。考生本人对自己的密码负责,要妥善保管好密码。若忘记或遗失密码,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向县市区招办申请恢复初始密码,恢复初始密码后,考生应及时登陆系统更改。密码设置不能过于简单,不要用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号、考号、手机号、“1234”、“123456””、“6666””、“8888”或“aaaa”、“abcdef”之类的数字和字母作为密码。
5.每次上网填报志愿有时限规定。考生每次登录网报系统后填报时间为30分钟,应在30分钟内完成志愿填报,若超过30分钟,系统将自动退出。如果考生还要填报或修改,可以在15分钟以后再次登录网报系统。
6.一定要记住“保存”和“退出”。每一批次的志愿填报或修改完成、检查无误后,一定要点击“保存”按钮,将填报的志愿信息保存到网报系统。在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都完成后,或离开计算机时,一定要选择“安全退出”,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避免密码或志愿被他人修改。
7.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检查志愿信息。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后,建议考生最好再次登陆网报系统,点击“查询志愿”按钮,检查志愿信息是否保存,检查所填各批次、院校、专业志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有误,是否遗漏。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8.建议先拟定好志愿草表再上网填报。高考志愿对录取考生至关重要,考生必须慎重填报每一批次的每一个志愿,先反复斟酌填写志愿草表,再对照拟好的志愿草表在网上一一填写,这样不容易出现错漏。在网上草率填报、多次修改,很容易出现失误。
9.建议考生不要在网报截止时间之前几小时集中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从往年网报情况看,考生如果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集中突击填报志愿和修改志愿,会心情紧张,容易错误操作;还有可能导致网络访问流量过大,网络不畅,网速缓慢,影响填报。
10.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考生登陆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除了填报志愿,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建议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的手机号码,这是考生网上录取电子档案信息中的重要部分。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主要用于考试和通知高考成绩;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报的通讯方式主要是用于录取期间招生部门或高校与考生联系,用于高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如果考生不填写或填写不准确,可能会影响录取,录取后高校无法寄发录取通知书,影响考生正常报到上学。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不填或随意填写,高校在录取时需要与考生联系时无法联系上,在寄发通知书时无处寄送,给录取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也耽误了考生自己。省招办10639678阳光招生短信平台只能向湖北省内联通、电信、移动的手机号发送信息,暂时不能对省外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手机号长度为11位,请勿在前面加“0”或“86”。手机号码应为考生本人、家长或其它近亲属的,除此之外,不要填写其它人的手机号码。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与联系电话一定要确保9月底之前不停机。考生填写或修改联系方式请于6月28日下午5点前完成,逾期将不能填写或修改。特别提醒考生,避免使用携号转网的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