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14 00:25:10 分类:国考 浏览:189 评论:0
教育部: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遴选结果公示
近日教育部发文指出,为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在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确定40所高校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现进入网上公示阶段。
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
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学校
1
中国人民大学
2
北京交通大学
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4
北京工业大学
5
河北大学
6
山西大学
7
东北财经大学
8
吉林大学
9
哈尔滨工程大学
10
复旦大学
11
同济大学
12
东华大学
13
南京大学
14
东南大学
15
中国矿业大学
16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7
浙江大学
18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19
安徽大学
20
厦门大学
21
华侨大学
22
江西师范大学
23
青岛大学
24
山东协和学院
25
河南大学
26
武汉大学
27
华中科技大学
28
华中师范大学
29
湖南商学院
30
中山大学
31
广东工业大学
32
广西大学
33
重庆邮电大学
34
西南财经大学
35
四川师范大学
36
贵州民族大学
37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8
西北师范大学
39
青海大学
40
新疆大学
来源:教育部网站,2017-08-05
教育部: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将向用人主体放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作为今年工作要点之一。
《工作要点》提出,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落实高校人员聘用自主权、薪酬分配自主权;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建立符合教育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
另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
来源:人民网,2017-08-07
教育部: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拟每年认定一批,2017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通知指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来源:人民网,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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