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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登记一定要去吗 兵役登记一定要弄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01 10:58:18 分类:军事 浏览:759 评论:0


导读:兵役登记一定要去吗不是必须要去。兵役登记和入伍参军是两个概念。兵役登记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

兵役登记一定要去吗

不是必须要去。

兵役登记和入伍参军是两个概念。

兵役登记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入伍参军首先是自愿报名,后面还有政审、体检、公示、批准等诸多环节。现在入伍竞争激烈,僧多粥少,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

兵役登记一定要弄吗

兵役登记是强制每个人都要的。我国法律规定,所有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因此,不论适龄男性公民是否愿不愿意当兵,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这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但并不是说进行兵役登记就会应征入伍,应征报名入伍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则基础上,比如战备需要,战时征集等)。

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 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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