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07 20:10:41 分类:军事 浏览:418 评论:0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曾经六次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分别是抗美援朝战争、炮击金门作战前夕、中苏边界冲突期间、对越自卫反击战前(靠近边境地区的四大军区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和台海危机(即1996年东南沿海军演期间)。
还有1976年,这一次的一级戒备,不是为了战事,而是毛泽东主席逝世,全军一级戒备。这六次一级战备中除了台海危机和毛主席逝世外外,其它4次均发生了对敌作战行动。因此,一级战备几乎就意味着战争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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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备等级是各国军队就不同情况下制定的军队反应标准,也是对军队官兵战斗准备的指导。目的是让部队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以应付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
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就将战备等级划分为四级战备、三级战备、二级战备和一级战备,其中一级战备是最高战备等级。部队的战备等级随面临的情况逐级转换,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越级转换。
一级战备是指局势极度紧张、针对我国的战争征候十分明显时,部队所处的战备状态。一级战备下,作战部队必须配齐各级干部,建立组织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持通信联络全时畅通和指挥不间断,人员在位率保持在90%以上。
此时下属部队的主要工作有:进入临战战备动员;战备值班人员昼夜坐班,无线电指挥网全时收听,保障不间断指挥;运用各种侦察手段,严密监视敌人动向,进行应急扩编,战备预备队和军区战备值班部队。
按战时编制满员,所需装备祝补充能力优先保障;完成阵 地配系;落实各项保障;部队人员、兵器、装备疏散隐蔽伪装;留守机构组织人员向预定地区疏散;完善行动方案,完成一切临战准备,部队处于临战待命状态。
有权决定紧急状态的机关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