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10 04:10:22 分类:军事 浏览:261 评论:0
挖到一个老坑,但我还是说一下吧。
首先,你问的是“武装力量”的“组成”,故不对各军种、部队、具体组织机构进行赘述。
我国武装力量你可以理解为“三大力量”和“两种形式”。
三大力量即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中国民兵,两种形式即为现役与预备役,都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属于现役。
武装警察部队是由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长期以来既是武装力量也担负公务、建设、服务等责任,但是自2018年1月10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八一大楼向武警部队举行授旗仪式为开始进行的改革中,在在3月21日公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绝大多数的公务、建设、服务等职能部队退出现役,或移交或组建给各相应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但是海关执勤部队撤回,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改为公安部员警负责)却将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海洋局海警局撤销,海警划归武警转隶中央军委。总之明确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
中国民兵,地方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人武部负责的预备役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在新时代的使命任务是为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按照规定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预备役部队按照规定进行军事训练、执行防卫作战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下达命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
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