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11 13:40:26 分类:军事 浏览:272 评论:0
非战争军事行动”原本是一个特定称谓。在1993年美国陆军《作战纲要》中,美军认为,在冷战结束后的新国际环境下,和平与战争的界限已变得模糊不清,军事力量在技术上的灵活性与多样性以及国际关系的革命性变化,已使得一个国家可以运用军事手段去实现许多政治目的而无需进行战争。这就要求美军准备以战争手段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寻求通过非战争军事行动来维护和实现美国国家利益。哪些武力运用方式可纳入“非战争军事行动”之列呢?主要包括:国家援助、安全援助、人道主义援助、抢险救灾、反恐怖、缉毒、武装护送、情报的收集与分享、联合演习、显示武力、攻击与突袭、撤离非战斗人员、强制实现和平、支持或镇压暴乱以及支援国内地方政府等。
非战争军事行动一般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而动用指武装力量进行的不直接构成战争的军事行动。其行动目的就是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与维护世界和平。运用时期分为和平时期、战争期间、战争结束时期。
和平时期表现为反恐怖、维护稳定、抢险救灾、维护权益、安保警戒、国际维和、国际救援、军事威慑、军事存在的行动。
“非战争军事行动”术语来源
20世纪90年代初,“非战争军事行动”这一术语首先出现在美军的作战纲要、战略评估等军事文件中。
1995年6月,美军又制定了《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纲要》,把非战争军事行动列为美军担负的重要任务之一,并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性质、目标、作用、范围、类型、原则和计划等作了详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