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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发出最后通牒 (美国对华下最后通牒)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26 04:23:03 分类:军事 浏览:273 评论:0


导读:美国对华发出最后通牒援助:·1940年3月,美国开始对华提供大规模贷款,但是不是军事贷款。·1940年7月,美国开始对日进行战略物资禁运。·1941年,美国通过《租借法案》,罗斯...

美国对华发出最后通牒

援助:

·1940年3月,

美国开始对华提供大规模贷款,但是不是军事贷款。

·1940年7月,

美国开始对日进行战略物资禁运。

·1941年,

美国通过《租借法案》,罗斯福总统宣布租借法案适用于中国。

·1943年,

美英中通过《开罗宣言》,规定日本侵略中国的土地战后须归还中国。

·二战期间,

援助了国民政府大量的武器装备。

还组织了援华志愿飞行队(飞虎队)帮助中国对抗日本空军。

在滇缅公路中断后,美国空军付出极大代价开辟了驼峰航线,支援中国抗日。

·抗战结束后,

美国继续援助中国(国民政府),帮助中国建设工厂,学校,医院等设施,还提供了大量的贷款。

·中苏恶交以后,

美国开始大量援助中国,主要是为了在社会主义阵营里打开一个缺口,从而遏止住苏联。

·汶川大地震,

美国的援助包括很多来源:

1. 美国政府: 美元 50万?

2. 美国军方: 美元 160 万 货物

3. 美国民间: 统计不过来

4. 红十字会: 1000 万美元

赈灾总额已超过2300万美元。

转:

抗日战争时期美国对中国的道义援助

1940年中国获得美国两项借款,滇锡借款和平准基金借款。

1940年3月7日,美国以增资进出口银行的名义划拨2000万美元贷与中国。

1940年9月13日,经过中国财政部长宋子文几经努力多方游说,美国同意再给中国2500万美元的新贷款。

1940年11月29日,美国总统罗斯福指示摩根索在24小时之内给予中国一笔5000万美元的平准基金贷款,同时还要求琼斯从进出口银行提供另外一笔5000万美圆的商业贷款。1940年11月30日,发表了财政援华声明。消息传到中国,给正在苦苦挣扎的中国抗日力量增添了士气与信念。

1940年7月,美国全面禁止对日出口废钢铁,对日本禁运扩大到一切武器弹药、军事装备、飞机零件、光学仪器、金属加工机械和各种战略物资。

1940年12月,美国总统罗斯福批准扩大对日禁运,其中包括对于日本制造军火迫切需要的黄铜和纯铜。

1941年3月,美国通过了租借法案,中国列入租借法案借贷国。美国总统罗斯福答应中国的援助请求。明确宣布美国将无条件地全面援助英国、中国等国家。美国国务卿赫尔拒绝日本要求美国承认日本对中国领土行使权力和停止援助中国的外交建议,反而强硬要求日本从中国撤军,并宣布这是美日谈判的基础。

1941年4月10日,美国总统罗斯福秘密发布命令:允许美国预备役军官和陆海军航空部队退役人员参加美国志援队。中国以优厚的价格购买了100架美国飞机。而这些飞机英国有优先购买权,是美国人给正急需飞机的英国做工作,才使得这些飞机抵达中国。

1941年4月15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召见中国财政部长宋子文。两天后,正式通知国民政府,他已批准将首批价值4500万美元的军用器材为援华租借物资。

1941年5月6日,美国政府指定居里为依据租借法实施援助中国军火物质计划的负责人。

1941年5月18日,第一批包括300辆汽车在内的价值110万美元的援华物资从纽约起运,前往中国。

1941年5月25日,美国再一次批准援助中国价值4540万美元的武器弹药。

1941年6月9日,第一批110名飞行员和150名机械师等地勤医务人员组成的美国支援队乘飞机前往中国。其后美国总统罗斯福下令美国训洋舰盐湖城号和北安普敦号为第二批前往达中国的援助人员护航。

1941年7月23日,罗斯福更近一步批准居里根据蒋介石的要求,为一支有500架飞机的中国航空队提供装备和人员。

1941年7月22日,美国终止对日全部谈判。

1941年7月26日,美国政府冻结日本在美国的资产。

1941年8月1日,飞虎队正式成立。

1941年8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日全面禁运石油。同日英、荷也禁止向日本输出铜、黄麻、生铁、镍、钴等物资,8月7日冻结日本资产。

这一系列严厉措施使日本难以忍受,特别是石油的禁运。1941年8月9日日军统帅部正式通知:“中止本年在北方行使武力之企图。”放弃进攻苏联的企图。

1941年8月9至14日,罗斯福与邱吉尔签署《大西洋宪章》,公布了世界秩序的构想,一致确定这次战争的目的是反对法西斯主义、保卫民主主义。(法西斯主义当然包括日本。)

1941年9月6日,日本天皇亲自参加决定“不辞对美作战的决心”。

1941年11月7日,在获知日本决心打击美国的情况下,美国制定备忘录:1.不派遣军队援华;2.美国义勇部队援华应在最大限度进行;3.加强对华援助;4.对日本发出最后通牒。

【飞虎队】

飞虎队” (Flying Tigers) 全称为“中国空军美国志愿援华航空队”,成立于1942年4月,1946年4月战争结束后解散。

从1941年底到1942年7月,“飞虎队”在华作战期间共击落日机近300架,他们中间有24人在战斗中牺牲或失踪。1942年5月到1945年9月,美国志愿航空队以3个中队、数十架飞机的有限兵力,担负中国战场的国际交通大动脉滇缅公路北、南两端的枢纽——昆明和仰光的空中防务,期间还帮助中国运送物资。

美国对华下最后通牒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袁世凯要求德国把侵占的山东半岛权益交还中国,遭拒。当时美国注意力已转移至欧洲,而英国则希望日本能成为在其远东的盟友,日本于是在8月23日对德宣战,出兵占领了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山东半岛。1914年11月18日,中国 *** 向日本 *** 提出了日本军从中国撤军的要求。1915年1月7日,中国 *** 再次向日本 *** 提出撤军要求。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中国公使日置益从日本返回中国,绕过外交部长陆徵祥,以“回任所拜见大总统”为由,请求与袁世凯直接密谈。在密谈中,日置益向袁世凯直接提出了二十一条要求,并要求中国对此绝对保密。

1915年1月至4月期间,北洋 *** 外交部一方面同日本谈判,一方面暗中逐步将条约的部分内容向报界泄露,希望获得英美两国支持抗衡日本。当美、英、法三国驻日大使向日本 *** 提出质询时,日本外务省既不便公然抵赖,又不敢全部公开,于是只承认了第一、二号的11条。2月9日,日本外相加藤高明又向美国驻日大使格思类承认了第三、四号的存在,却对性质最恶劣的第五号七条加以隐瞒。在美方越来越严厉的追问下,加藤高明才于同月21日向格思类承认了第五号的存在,但辩称这只是日本的“希望”而非要求。

2月2日,中日代表在外交部迎宾馆开始极端秘密的会谈,中方代表是外交部长陆徵祥和次长曹汝霖。中国的谈判代表多次拒绝《二十一条》中的部分内容,并向社会各界透漏日本之无理要求,以期国际社会干涉此案,并唤起国内舆论讨伐日本,迫使日本让步。国内民众反对《二十一条》的呼声日渐高涨,日本则以武力威胁中国。

4月10日中日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国拒绝第五号要求。4月17日,中日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国不允将东蒙与南满并论,会议停顿。4月26日,日本代表提出最后修正案,做出一些小让步。5月1日中国方面提出修正案,仍坚持自己的立场,于是日本 *** 删削了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要求。

5月6日,袁世凯在《大总统袁世凯致各省电》中称: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可让与或租于他国、聘用日本顾问、中日合办警察、军械等为‘其制我死命最要之点’。在我国不宜因此决裂,蹂躏全局。但应尽心竭力,能挽救一分,即收回一分之权利。

日本 *** 终于恼羞成怒于5月7日向袁世凯 *** 发出最后通牒,限5月9日下午6点前答复,否则将执行必要之手段。

此时的日本摆出大战一场的姿态,军舰在渤海一带游弋,山东、奉天兵力增加,关东 *** ,日侨纷纷回国。5月8日袁世凯召集 *** 要员开会,袁世凯认为日本已收回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各条款,其他条款已非亡国条件,他在 *** 春藕斋召开特别会议,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也在这天中午前往外交部找陆征祥谈话。

他说:“中国已经面临生死存亡的严重关头。我到中国40年,和大总统有30年的交情,今天不能不赶过来说几句真挚的话。最后通牒只能回答是或否,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此时欧洲各国无暇东顾,中国 *** 除接受日本条件外,别无自全之道。”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也劝告袁 *** “应避免与日本发生正面冲突”。

5月8日下午,袁世凯召集各部部长,宣布接受“二十一条”的部分要求。

5月9日23时,北洋 *** 没有等到预期的外援,以“国力未充,难以兵戎相见”为由,对外宣布接受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部分要求。5月25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及13件换文,总称《中日民四条约》,与《二十一条》原案比较,中国损失相较于原案已尽可能减小到最低程度。

消息传出,举国震怒。签约当天,湖南学生彭超留下 *** ,愤然投江自杀。北京二十万人到中央公园(今北京中山公园) *** ,捐款一百万元“救国基金”。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又名全国教育联合会)要求全国各级学校以每年5月9日为国耻纪念日,称为“五九国耻”。

中国虽然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并为战胜国,在巴黎和会中提出废除外国在华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在华驻军等7项要求,希望取消日本强加的“二十一条”及换文陈述书,但列强纷纷拒绝,并签署将德国在中国山东权益转让给日本,此事成为五四运动之导火线。

该条约部分内容由于影响到其他国家在华利益,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部分条款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上被废除。1922年5月11日,美国国务卿布赖恩致电日本和中国 *** ,称“不能承认……有损于中华民国的政治或领土完整、或有损关于中国的国际政策(即门户开放政策)的任何协定或承诺”。此即之后数十年当中,美国对华政策中的核心——“不承认主义”方针。

此后《民四条约》内容不断被改写,直至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后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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