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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被处罚预告 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27 18:30:08 分类:头条 浏览:192 评论:0


导读:  近日,江苏浩欧博(维权)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浩欧博,证券代码:68865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

  近日,江苏浩欧博(维权)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浩欧博,证券代码:68865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处罚预告,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查明,浩欧博等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一、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涛为浩欧博的关联人 二、浩欧博未按规定及时对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2021年7月23日,应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的要求,经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JOHN LI同意并组织实施,浩欧博及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苏州外润划拨资金共计1,700万元,用于补充代扣代缴陈涛前期转让其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的浩欧博股权产生的个人所得税。JOHN LI、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王凯、公司财务总监李翊在相关付款审批单上签字。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述资金全部归还。陈涛另通过苏州外润支付0.96万元利息。上述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临时公告,直至2022年2月19日才予以披露。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浩欧博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2月18日期间买入浩欧博股票,并在2022年2月18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浩欧博维权入口)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底)、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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