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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设槛保险养老社区,谁能拿到新入场券?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05 21:20:06 分类:头条 浏览:184 评论:0


导读:  摘  要  新监管规则下,“保险+养老社区”销售业务能够基本符合条件的人身险公司数量仅在30家左右。设门槛、划红线,这一销售模式将趋向于更规范性的发展路径  文|丁艳...

监管设槛保险养老社区,谁能拿到新入场券?

  摘    要

  新监管规则下,“保险+养老社区”销售业务能够基本符合条件的人身险公司数量仅在30家左右。设门槛、划红线,这一销售模式将趋向于更规范性的发展路径

  文|丁艳

  “现在普通养老院条件很一般,价格也不便宜,关键还很不好进,要么排队、要么只能另托关系。而能真正住得起高端养老社区(单人食宿一个月一万起,护理另算)的老人不到3%,且需要提前预定”,“85后”的小沐最近因为养老问题十分焦虑。

  今年下半年,小沐刚买了一份增额终身寿险,导致其购买该产品的最直接原因是其附带了养老社区名额,以解决他对养老问题的焦虑。

  近年来,因切中客户养老的核心诉求,“保险+养老社区”服务模式在行业内风靡,不过这一模式即将开始缩紧。

  1月4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于该业务的首设门槛,让近年来销售火热的“保险+养老社区”模式套上了一道“紧箍咒”。

  《征求意见稿》指出,通知所称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下称“保险+养老社区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向购买相关产品累计缴纳保费达到一定金额的投保人,提供入住养老社区权益等增值服务的业务。

  目前虽《征求意见稿》还处在向业内征求意见阶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能看出该业务未来的发展脉络。据多位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该文件对于险企经营养老社区具有纲领性规范作用,目前头部险企主要做高端养老社区,腰部险企定位中端社区,此次文件是对资本实力不强的中小保险公司一个警示,防止野蛮扩张,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

  据《财经》记者此前了解,某险企经营的养老社区在上海已停工几年之久。而此次文件透露的最核心的两项原则为“量力而行”和“风险隔离”。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在深入研判市场需求、全面分析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保险+养老社区业务”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确定运作模式、业务规模、销售管理机制等。同时,应当隔离风险,建立健全与养老社区服务方之间的防火墙。

  设门槛:

  不超过30家机构能拿到“入场券”

  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提出了八大要求,主要包括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充足率不低于120%、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 B 类及以上、公司治理评估结果 C 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低于第3档、在其他各类监管评级或监管评估中未触及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 100%,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一位养老社区销售人员对《财经》记者表示,养老社区的业务属于长期经营业务,仅适合寿险公司来做,要能够完全符合以上八项条件,排名前十的险企可以完全符合。亦有业内人士认为,除去险企中间增资、发债环节外,能够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人身险公司不超过30家。

  “此次文件就是限制小公司拿养老资格吹牛卖大单”,一位保险业内人士笑称。据一位大型险企产品精算经理对《财经》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对于头部大型险企影响不大,但对于具有地产背景的险企影响很大,其或面临偿付能力、综合风险评级条款等方面阻力。

  同时其指出,一般提供“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的险企都属于大中型规模,小公司也可以通过合作、客源引流的方式绕开这类规则,可以将优质客户介绍给第三方养老机构,让他们去接洽,享受优惠价格。

  政策利好一些第三方平台,一位经营第三方养老社区平台创始人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已有资本在与我们接洽,希望能够收购第三方平台。我们昨天早上10点就开始开会,讨论究竟以何种形式、出让多少股份等交易事宜。

  此次监管对于“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的销售管理较为重视,此前业界对于该模式最大的担忧则为养老社区“超卖风险”,在床位有限的情况下,保单销量过大,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原有权益。

  《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制定专门的保险销售制度,加强对销售人员的销售资质分级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测试,符合资质条件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开展业务;销售人员应合理评估客户的养老需求和交费能力,为客户推介适当的保险产品和养老社区服务,保险合同和养老社区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当分别签署。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充分测算销售产品与养老社区服务兑现可能出现的违约赔偿责任,计提违约风险准备金计入当期成本,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恢复与处置计划、股东承诺等,明确股东能够对该项业务的长期稳健经营提供必要支持。

  在保险产品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销售与养老社区服务对接的保险产品,应当契合养老社区服务,匹配客户未来养老资金需求,如长期年金及中长期保障型产品等。

  划红线:

  不得投资开发和销售商业住宅

  疫情冲击下,保险负债端很难,但险企布局医康养大生态圈步伐提速。叠加养老产业政策利好,险企布局养老社区力度提升。

  但险企经营和管理养老社区门槛较高,背后涉及工程建设、公寓管理、健康护理等专业性非常强,对险企综合能力要求较高。

  此次《征求意见稿》除“量力而行”和“风险隔离”这两大核心原则外,资产负债匹配是另一大核心原则。

  《征求意见稿》要求,投资建设养老社区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原则,综合考虑保险业务发展和资产配置规划、养老服务市场情况和未来变化趋势、投资成本和收益等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并符合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监管规定。

  除了明面上的政策外,为保证险企能够履行责任,《征求意见稿》要求其预先提取“真金白银”,倒逼险企通过增加成本的方式来加强管控。

  《征求意见稿》强调,保险公司应充分测算销售产品与养老社区服务兑现可能出现的违约赔偿责任,计提违约风险准备金计入当期成本,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恢复与处置计划、股东承诺等,明确股东能够对该项业务的长期稳健经营提供必要支持。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不得存在如下四类行为:一是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问题;二是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养老社区服务方、服务受益人等各方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表述不清晰,对服务提供不确定等风险缺乏消费者保护措施;三是销售过程中不实说明或夸大养老社区服务内容和标准,出现销售误导、未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等行为;四是以养老社区投资为名,投资开发和销售商业住宅。

  《征求意见稿》中还强调,监管部门以风险为导向强化监管,动态评估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窗口指导、监管约谈、风险提示等方式加以规范,督促公司整改存量问题、调整优化业务模式。如发现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稳定,可责令保险公司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同时,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举报方面的问题重点关注,并有针对性地安排现场检查或者现场调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总公司的管理责任。对存在养老诈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上年度“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经营情况及当年度工作计划。已开展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对照本通知进行自查,在本通知下发 3 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报送专项报告。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立即暂停开展新业务,3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计划,整改计划应当立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评估、做好预案,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可恢复开展新业务。

  银保监会还指出,保险公司应注重构建和完善多元化、差异化养老社区服务,着力提升护理型养老社区供给能力。鼓励利用既有优质资源和专业服务,提升总体效益,优化服务效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经营管理规范、需求保障全面的养老社区服务。保险公司通过与销售保险产品对接的形式,提供其他养老增值服务的,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作者为《财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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