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8 20:10:23 分类:头条 浏览:202 评论:0
医保部门的考虑是这样的
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对于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Paxlovid,国家医保局是否会与辉瑞进行再次谈判?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不会再和辉瑞就Paxlovid举行专门的谈判。正常情况下,医保目录谈判一年只举行一次。
第一财经还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国家医保局在与辉瑞谈判中给出了“很大的诚意”,但由于双方存在较大的差异而没有谈判成功。医保部门的考虑是“按照说明书,大部分患者都可以使用Paxlovid,我国人口基数大,用药量会非常庞大,医保部门必须考虑资金的承受力和社会承受力。”
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于1月8日正式结束后,国家医保局对外发布称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
新冠药品是因为疫情临时纳入医保目录。此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卫健委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方案在“抗病毒治疗”这一条提出,除了Paxlovid、阿兹夫定等6种药品和治疗之外,还特别提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其他抗病毒药物。
第一财经了解到,这也就意味着新上市的新冠药品都可以在3月31日前临时纳入医保目录。但3月31日以后怎么办,还要看相关医保报销政策如何制定。
近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的新上市抗病毒治疗药品,采取全周期多层次的措施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