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9 15:00:03 分类:头条 浏览:202 评论:0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胜利精密(维权)股票索赔已有调解案例,诉讼时效将至,投资者须抓紧起诉。
2023年1月19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利精密或公司,证券代码:002426)发布《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称:“本次新增投资者石某生等7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前期部分投资者诉讼经法院调解已结案,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4,513,770.8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4,053.5元,预计本次调解结案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537,824.33元,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2022年9月22日,胜利精密发布公告称:“2022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号)”。胜利精密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胜利精密维权入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该日应为虚假陈述更正日。
胜利精密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胜利精密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股票,且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