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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及时将相关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告知公司 ST瀚叶原实际控制人收警示函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02 19:50:03 分类:头条 浏览:223 评论:0


导读: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2月2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沈培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9年1月,中泰证券(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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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沈培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9年1月,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回购纠纷对沈培今提起诉讼。沈培今持有的271,374,000股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65%,占沈培今个人持有公司股份28.16%。沈培今作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及时将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19年11月27日披露相关信息。

  沈培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沈培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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