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06 06:10:04 分类:头条 浏览:213 评论:0
詹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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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产业链供应链
在经济学中,产业链是指在全球范围内为实现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各个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和时空布局关系,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过程的链式协同形态。按照《物流术语》(GB/T18354-2021)的定义,供应链指生产及流通过程中,围绕核心企业的核心产品或服务,由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形成的网络结构。产业链的核心是研发设计和生产之间的协同,供应链的核心是物流和产品交易的协同。产业链是供应链的物质基础,供应链依托产业链而存在。在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被“切片”,“切片”又相互连接形成全链条的产业结构和商业模式。
产业链供应链有着显著的公益性,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全球公共产品属性,对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各国经济复苏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坚定不移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公共产品属性,保障本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产业链供应链具有公共产品属性
公共产品是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产物,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成员共同受益。公共产品有三个基本特性:一是不可分割性,二是非排他性,三是非竞争性。
产业链供应链的效用不可分割。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作为保证世界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设施,具有刚性的公共需求,以各国的公共利益为核心,实现公共价值。在开放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参与者共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增进了彼此的依赖,特别是增强了对关键产品生产的依赖度。
产业链供应链的非排他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是遵从市场规律和自愿原则下的集体行为,通常产业链供应链的调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结果,作为公共产品,企业参与产业链供应链的分工,无需支付费用,并且费用也难以计价。
产业链供应链的非竞争性。作为公共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的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为零。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新增的参与者不会对产业链供应链造成额外的成本。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位产业链供应链参与者的消费不会对他人的消费造成影响或带来额外的成本。
产业链供应链具有脆弱性
国际贸易自由化是国际分工的前提,产业分工又拓展了国际分工,按照各国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参与分工,能共享国际分工带来的红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能实现共赢。同时,产业链供应链又是一个复杂系统,多主体、多目标、多要素相互交织影响,协调顺畅的难度较大。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个节点或链路受到冲击,会很快传导至其他节点或整个链路。以华为对外公布的2018年核心供应商为例,共有92家,其中美国供应商有33家,中国大陆有25家,日本有11家,中国台湾有10家,德国有4家,瑞士、韩国以及中国香港各有2家,荷兰、法国、新加坡各有1家。如此复杂的核心供应商网络,任何外部冲击都可能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科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金德尔伯格陷阱”是指在国际舞台上,居于领导地位的霸权国通过提供全球公共产品,获取其他国家对霸权国主导的国际秩序的认同,实现全球治理。若霸权国既无意愿、也无能力提供全球公共产品,新兴大国又无法单独承担这一国际重任,那么全球治理也会陷入混乱。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依靠霸权国家发挥全球领导力,推动国际合作。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公共产品理论中,“金德尔伯格陷阱”的实质是霸权国家提供全球公共产品意愿和能力的弱化,从而引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调整与重构。
稳定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如果发生转移甚至破裂将波及全球,所有参与国的供应、生产、需求将同时受到冲击,并在各国间溢出、传播及回流。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公共产品属性遭到美西方国家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公开或隐性的产业政策造成制造业回流。2018年8月,《美国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生效,全面提升美国出口管制水平,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发展环境。2021年2月,拜登签署14017号行政令,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韧性审查,把增强供应链韧性与重建美国制造能力、维持美国尖端研发上的竞争力等挂钩,与小企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鼓励经济落后地区发展挂钩等。2021年6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2021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整合了《无尽前沿法案》《2021年战略竞争法案》《应对中国挑战法案》等,旨在确保美国在未来数十年在大国竞争中保持竞争力。美国有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的政策,是要通过美国支配的不对称小圈子循环,形成由美国控制的中心边缘产业链供应链全球体系。
欧盟通过制造业回流政策,破坏产业链供应链。2021年,欧盟发布了《欧盟的战略依赖与能力》,针对关键原材料、半导体等领域进行调查,以解决欧盟战略依赖。同年,欧盟公布了产业政策更新版,指出其关键物资集中于中国、越南等,未来通过“欧盟共同利益计划”,扩大战略性产品在欧盟进行研发生产,德国《国家工业战略2030》也带动了制造业回流。
通过自贸协定中“毒丸”条款造成贸易区域化。美墨加协定(USMCA)规定,协定中任一成员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其他成员国,而其他成员国可以在六个月后退出并建立自己的双边贸易协定。美墨加协定试图通过“毒丸”条款,排斥、孤立中国,影响中国的产业链供应链。据麦肯锡公司测算,2013年以来区域内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例提高了2.7个百分点,欧盟和亚太地区超过半数的商品贸易在区域内进行。
通过打压或限制手段破坏产业链供应链。全球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权力属性,国家与国家、非国家行为体之间极有可能围绕公共产品的供应权产生竞争。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霸权国家与新兴大国的供给竞争将会是一场长期博弈。在中美经贸摩擦中,跨国企业既不愿意放弃庞大的中国市场和巨大的发展机会,又不愿意承担关税成本上升的压力,调整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将面向中国市场和除美国以外的全球市场订单放在效率最高、配套最完善的中国生产,而将对美出口订单转移至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生产。
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全球公共产品属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是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符合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
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复杂性、模糊性的外部环境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带来难题,应对这种时代难题的重要策略,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坚持自信自立,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自主自强能力;坚持守正创新,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型企业雁阵;坚持问题导向,保障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坚持系统观念,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坚持胸怀天下,深化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合作。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