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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波动不再可怕?混合估值法产品来袭,基金、理财子公司混战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06 19:30:03 分类:头条 浏览:205 评论:0


导读:  财联社2月6日讯(编辑张伟)日前,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拟发行混合估值法债基。据悉,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3日间,有5只产品开始募集发行,包括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

  财联社2月6日讯(编辑 张伟)日前,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拟发行混合估值法债基。据悉,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3日间,有5只产品开始募集发行,包括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恒泽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诚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恒鑫30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不仅基金公司,理财子也迅速加入该类目产品“混战”。1月19日,工银理财率先推出首只“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恒睿睿益固收增强封闭式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月1日募集结束。此外,平安理财、浦银理财也有类似产品推出。混合估值法产品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所谓混合估值类产品,即为同时使用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进行计量的产品,其中,部分符合条件的持有至到期资产以摊余成本法计量,部分采取交易策略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前述5只混合估值法债基为例,其基金合同均显示,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并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0%,采用交易策略并以市价法计量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可见,混合估值类债基配置多集中在持有至到期类资产。

  基金合同还显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资产估值方法不同,对投资的债券资产实行分单元管理,两类债券严格隔离。对于持有到期型单元,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管理策略,该单元内的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且均需通过“会计准则”要求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测试”(“SPPI 测试”),并在存续期间每日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及影子定价偏离度监测,持续加强基金估值的公允性评估,按法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基金资产净值的异常波动。

  招商证券在此前报告中表示,摊余成本法产品无法配置银行二级资本债、保险公司永续债以及附带特殊条款(如提前偿付选择权等)的非金信用债等,本质在于这些资产难以通过SPPI测试。而混合估值类产品虽仍受限,但可选择资产范围放宽,如兼具票息和低风险优势的二级资本债不再被排除在外。

  对于交易型单元,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和对市场的判断,对该单元内的资产采用灵活的投资管理策略,采用市价法估值。

  此外,混合估值法债基明确了信用债入库要求:即所投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的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且投资AA+信用债的比例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30%;其中,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信用债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A。

  理财产品方面也类似,以工银理财恒睿睿益固收增强封闭式理财产品为例,其宣传页面显示,60%-80%的固收资产以持有到期为目的,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扛波动能力较强;产品20%-40%资产部分以交易为目的,采用市值法估值,在获取票息收入的同时,搏取更多资本利得的可能。

  2022年年末,由于理财、基金负债端不稳定加大了债市波动幅度,混合估值法产品的设计理念则是在波动与收益间寻找平衡,更加匹配低风险敏感投资者的需求,也就是推动客户预期和产品风险回报分层匹配。

  中金公司也在此前的测算中指出,虽然混合估值法基金可能整体收益仍较市价法有一定差距,但回撤管理上的增效效果值得期待。

  不过,混合估值法的产品亦存在两面性。招商证券表示,由于封闭期的限制,混合估值类产品的流动性较市值法产品更差,对偏好做“活钱”管理的投资者而言并非首选。其次,混合估值类产品中部分资产以持有至到期为目的,采取摊余成本法计量,对市场波动较为钝化,或掩盖资产的真实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一波债市调整之后,摊余成本法和混合估值法理财成为各家理财公司为为了稳定规模而推出的重要产品,但净值化产品仍然是未来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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