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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省要求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国谈药品落地加速(附名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09 12:20:06 分类:头条 浏览:257 评论:0


导读:  来源|赛柏蓝  作者|遥望颜色  3月1日,2022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开始执行,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2023年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直接挂网,新一轮国谈药品落地进入最...

  来源 | 赛柏蓝  作者 | 遥望 颜色

  3月1日,2022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开始执行,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2023年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直接挂网,新一轮国谈药品落地进入最后准备阶段,已经有省份要求医院,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及时召开专题药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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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要求医院3个月内开药事会

  2022年国谈药品,多地开始挂网

  2月7日,四川医保局等部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导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自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及时召开专题药事会,做到国谈药品“应配尽配”。

  同时,规范“双通道”药店准入程序,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双通道”药店的覆盖率。

  一旦该征求意见稿正式通过意见征询阶段并执行,上述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是不少国谈品种的最大隐忧。企业高额研发投入之后降价进医保,迫切希望通过进入医院、双通道药店等,打开市场销售。而药事会的召开频率常常将创新药品挡在门外。这时省级医保部门直接规定药事会召开时限,无疑为面临进院难的国谈药品进院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

  随着3月1日的临近,多省已经开始国谈药品进院前的准备工作。

  今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包括新增医保谈判(含竞价药品)、新增医保目录药品(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

  日前,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在《关于公布部分国家新增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第八批)》提到,药品于2023年2月7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药品信息,2023年2月10日生效。

这省要求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国谈药品落地加速(附名单)

  这也意味着,最新的国谈药品将很快开始采购。

  赛柏蓝不完全统计发现,目前已经有多地陆续发布关于2022年国谈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

  广州(2023年2月10日24时前)

  2月4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准备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在2023年2月10日24时前,尽快通过广州平台的“药品基础库”填报药品基础信息等,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

  内蒙古自治区

  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将国家谈判药品(国家谈判同通用名药品)化湿败毒颗粒等18个药品参与挂网审核,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

  目前采购中心尚未公布各药品具体的审核结果,相关信息需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

  一些省市虽然暂时还没有开启国谈药品挂网的动作,但已经开始了对国谈药品企业资质信息的维护工作,福建省医保局还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国谈药品信息登记的通知》。

  接下来,各省市医保药品挂网的速度或将加快。

  点击下面,关注赛柏蓝,后台回复‘四川’获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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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进院难题依然存在

  如何保证尽快进院

  从药品降价和医保报销两个维度来看,国家医保谈判都帮助更多患者用上了真正实用的药品,但从药品进医保到患者用上药品还有一段距离,药品进院难题一直存在。

  新华社新媒体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影响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因素有多种,包括临床对药品的需求程度、医院自身成本考虑、医院考核压力、医院已配备药品种类存量、同类药品的竞争等。

  中国药科大学教授丁锦希在上述文章中表示,正是因为调整频率加快,新准入目录的药品数量增加,所以进院压力大、进展慢的问题才逐渐显现。可以说,“进院难”是医保改革后出现的“阵痛”。

  针对国谈药品进院问题,国家医保局在公布新版医保目录的同时提出:直接挂网;指导医院加强配备;指导各地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等加强谈判药品落地的方式。

  除国家医保局外,国家卫健委也在临床层面给出了国谈药品落地的保障政策。

  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769号(医疗卫生类068号)提案答复的函。

  根据上述内容,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中,在指标37“医疗收入增幅”中,增加延伸指标,剔除有关项目后的医疗收入增幅,国谈药品和中药饮片费用不纳入医疗收入增幅考核指标。

  《操作手册(2022年版)》,继续将剔除国谈药品收入项目纳入指标37“医疗收入增幅”的延伸指标中,同时这一规定也并应用于指标38“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指标39“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指标40“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指标41“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等,从医院考核指标压力层面为国谈药品的使用减少障碍。

  同时,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强协议管理,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做出合理调整,对实行单独支付的谈判药品,可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范围;对实行DRG等支付方式改革的病种,及时根据谈判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调整该病种的权重。

  此外,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合理用药主体责任,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努力实现“应配尽配”。

  2022年12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也提出,将排查医院是否存在直接搬用有关部门管理指标作为医保部门管理指标,如住院、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现象。

  3月1日临近,新版医保目录生效之后将真正检验国谈药品落地的情况,目前从企业以及一线销售人员的表态来看,国谈药品顺畅落地仍然任重道远。

  附: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纳入药品名单

这省要求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国谈药品落地加速(附名单)

这省要求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国谈药品落地加速(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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