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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个人民法庭全天候解“游”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20 05:40:06 分类:头条 浏览:220 评论:0


导读:  转自: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刘中全  □本报通讯员孙  兵  旅游要发展,司法服务就要跟上。据了解,吉林省目前有21个人民法庭下辖A级旅游景区,其中查干湖法庭...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孙  兵

  旅游要发展,司法服务就要跟上。据了解,吉林省目前有21个人民法庭下辖A级旅游景区,其中查干湖法庭、长白山法庭、辽河源法庭和松花湖法庭4个人民法庭加挂旅游法庭标牌,致力打造一流的旅游专业化法庭。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功能,依托辖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优势,在纠纷化解、景区开发、企业发展等方面着重发力,提供多元丰富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力推动辖区旅游经济发展,努力创造安心顺心放心的司法环境。”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岳航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开通诉源治理“直通车”

  “我就是无意间撞了你,何必不依不饶呢……”在长白山景区登山栈道一处狭窄处,游客张某和李某因发生碰撞产生争执,进而相互推搡。

  正在巡山的法官赵晓丽一行刚巧路过此处,急忙上前将两人拉开,表明身份后,耐心劝解双方各退一步,并向他们释明了冲突升级后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和李某在赵晓丽的劝解下,当场握手言和。

  近年来,因吉林省旅游景点众多,每年吸引大量游客,旅游业发展迅速,市场活力不断增强,高质量的司法供给迫在眉睫。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到长白山旅游的游人如织。为及时有效妥善化解旅游纠纷,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在长白山保护法庭通过设立“巡山法官”,设置旅游审判直通车,推进“假期不打烊”轮值、“1+N巡回普法”建设、“我与大美长白山的约定”特色项目等,同时与景区管理、派出所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对涉旅游纠纷案件快速处置、协作配合,最大程度为游客提供便利司法服务。

  如今,珲春市成为吉林省热门旅游城市之一,珲春市人民法院在辖区人民法庭全力打造的“i旅”优质司法项目,有效推动了旅游纠纷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在旅游旺季和法定节假日开设的“假日法庭”“周末法庭”,实现全天候解“游”愁。

  “吉林法院针对旅游纠纷具有游客异地化、驻留时间短、涉案金额小等特点,要求各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制定‘法旅融合’司法举措,通过在景区设置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派驻工作站等,推动旅游纠纷及时就地解决、高效化解。”岳航说,吉林法院积极搭建涉旅纠纷“快调、快审、快结”通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的案件,一律采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并实行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及时执行等速审速执措施。积极建立协作解纷机制,协调旅游管理部门、保险协会、旅行社等机构,定期研讨涉旅纠纷化解的热点难点问题,凝聚解纷合力,强化旅游纠纷源头治理,实现旅游解纷多元化。

  此外,全省法院各人民法庭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到旅行社、旅游公司、景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旅游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过程易发矛盾解决方式,进一步提高景区管理、商户和游客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旅游纠纷发生。

  擦亮司法助旅“新名片”

  近年来,吉林“白雪换白银”的冰雪产业发展势头强劲。2021年1月,吉林高院印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针对辖区冰雪产业发展的司法需求,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优化互联网诉讼服务机制,开展巡回审判,推动多元化解纠纷,依法保护游客合法权益,助力打造世界冰雪产业高地和冰雪旅游目的地。

  辽宁游客张某到松花湖滑雪场滑雪时与湖北游客刘某相撞,造成刘某雪具损坏,张某手部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当得知当地设有旅游巡回审判点后,便一同前往巡回审判点寻求解决方法。

  承办法官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张某认同其在此次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向刘某赔偿了雪具损失2500元,刘某不承担赔偿责任,该起纠纷诉前阶段即达成了和解。

  为助力辖区冰雪旅游产业发展,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在万科松花湖度假区设立了吉林市首个旅游巡回审判点,受理辖区景区旅游纠纷,并与区旅游局、区司法局联合共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立信息共享、调诉衔接、纠纷排查、通报及普法宣传等制度,累计帮助游客答疑100余次。提醒游客文明旅游,提醒旅游经营者遵守法律章程,提醒旅游主管部门严格管理、加强监管……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法庭则利用司法大数据优势,就景区安全提示、游客人身财产等行业多发、易发隐患问题,对相关企业进行风险提示,为当地政府打造雾凇岛满族旅游品牌、乌拉街满族火锅品牌、朝鲜族特色餐饮等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各人民法庭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以‘助力游客体验提升’为目标,以游客、景区、商户为立足点和切入点,围绕‘司法+旅游’实施有力举措,为游客、村民、景区管理部门送上法律大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孙海波说。

  打造优质旅游“软环境”

  “一企一策”让困难旅游企业再次“逢春”,善意文明执行让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吉林法院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司法需求,一条条司法举措的落地生根,一件件涉企案件的高质高效化解,都确保着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护航辖区旅游企业健康发展。”岳航说。

  如何让司法助力困难企业重新恢复活力,让企业留得住、发展好?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孤山法庭作为辖区涉旅案件定点法庭,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在审理一起旅游园区建设项目引发的纠纷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发包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及时向承包人释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将本已陷入经营困境的发包企业逼入“绝境”,不仅债权无法足额清偿,还将引发旅游园区荒废等连锁反应。

  承包人权衡利弊后,决定变更保全申请,不再要求对企业采取保全措施,并就逾期利息达成了分期还款意向。最终,旅游园区运行一段时间后走上正轨,发包企业清偿了全部工程款本金和利息。

  “该案的妥善处理,既实现了旅游园区健康发展,也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岳航说。

  在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山河法庭,通过帮助企业制定服务标准,以制度化清单化方式保障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在辖区神鹿峰景区达成企业服务“四准则”,即细化旅游服务合同,列明服务清单;注重安全保障、确保身心健康;加强服务沟通衔接,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景区旅游服务品质。

  “在全省法院各人民法庭,通过走访调研、司法培训等方式,帮助旅游企业排查企业法律风险隐患。”双阳区法院院长石泉说,帮助企业制定服务标准,以制度化清单化方式保障企业合法、规范经营,提升服务品质。坚持“维护企业存续、保护企业活力、彻底化解纠纷”工作思路,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企业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在“优质服务”上做文章,在“方便快捷”上下功夫,在“源头化解”上做功课,在“普法宣传”上求创新。吉林法院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建设与辖区旅游发展相结合,推动实现双促进、双提升,全力打造“5A”级司法服务,护航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最亮丽的吉林旅游法治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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