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08 12:40:09 分类:头条 浏览:306 评论: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向日葵”,300111.SZ)12月7日发布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9月19日,向日葵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吴建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8928.57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6741.07万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7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1980万股,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321.9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8.15%,通过盈凖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27.9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36%,吴建龙直接、间接持有公司21849.8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9.5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6741.07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吴建龙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增加至29.98%。仍处于控股地位,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向日葵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祖运、张天宇。